答:参保人员在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时应遵守以下规定:
1.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、购药,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。
2.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,防止他人冒名使用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,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。
3.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,不得重复享受。
4.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,接受返还现金、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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