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醒昌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的建议》收悉。对您提出的建议,我局高度重视,现答复如下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0〕62号),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,将现有的挂号费、诊查费、注射费(含静脉输液费,不含药品费)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,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,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。我省在2011年出台《关于印发大象视频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粤府办〔2011〕33号)文件落实,明确我省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不高于10元/次。
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3年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,各地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,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,促进分级诊疗。近期我省正落实国家医保局下发的《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(医保价采函〔2024〕230号),将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”和“农村卫生站一般诊疗费”合并为“一般诊疗费”,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价格。
专此答复,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大象视频
2025年6月5日